1、古代的龙字怎么写
一、古代“龙”字的写法龙,甲骨文=(辛,施刑,惩罚罪人)+(“虹”的竖写),表示像矗立的虹一样的神秘巨兽,它代表神的权威行刑杀伐,张着大口在天地间怒吼横行,吞噬一切有罪之人。这个恐怖的神兽,俗称“龙卷风”,现代科学称之为“热带气旋”,可在瞬间将人间变地狱。简体甲骨文将矗立的虹简化成。有的甲骨文像身披麟甲、张开大口的吃人(辛,杀人)巨兽。有的甲骨文像深藏洞穴、张开大口的吃人(辛,杀人)巨蟒。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大口写成大口利齿的形状。有的金文误将大口利齿的写成“月”,并用“巳”(幼婴)代替扭曲的身躯形状,表示用幼婴献祭洞穴中吃人的神秘大蟒蛇。有的金文加“兄”(即“祝”的本字,祭祀祈祷),强调以活婴献祭,祷告避灾。有的金文用“女”代替“巳”,表示用女童作牺牲品献祭。有的金文在“巳”(幼婴)上加“二”(多数),表示同时用多个幼童作牺牲品为天灾或大蛇献祭。篆文用“三巳”代替金文字形中的“二巳”,误将金文字形中的“巳”写成了“匕”。隶化后楷书将篆文字形中的“三匕”写成明确的“三巳”。简体楷书省去正体楷书字形的左边,并依据草书字形的右边部分,将楷书字形右边的(三巳)简化成——龙。也就是说,正体楷书“龙”是“辛、口、虫、三、巳”的会义结构;而简体楷书“龙”是“三巳”的会义结构。二、造字本义名词,远古先民用幼童幼女作牺牲品献祭的热带气旋灾难或吃人的大蟒蛇。文言版《说文解字》: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从肉,飞之形,童省声。凡龙之属皆从龙。??白话版《说文解字》:龙,鳞甲动物之王。能变暗,能变亮,能变细,能变大,能变短,能变长;春分时刻而登天,秋分时刻而潜渊。字形采用“肉”作边旁,一副飞腾造型,以有所省略的“童”作声旁。所有与龙相关的字,都采用“龙”作边旁。扩展69资料“龙”的组词一、龙虾 [ ó ā ]节肢动物。体粗壮,圆柱形而略扁平,长30厘米以上,色鲜艳,常有美丽斑纹。头胸甲坚硬多棘,两对触角很发达,腹部较短。栖息于海底,肉味鲜美,是名贵的经济虾类。二、喜得龙子 [ ǐ ó ǐ?非常高兴妻子生了一个儿子,“龙子''一词一般是对长辈,富贵人家得子的尊称。三、群龙之首 [ ú ó ī ǒ ]一群精明强干人中的头儿。四、人中龙凤 [ é ō ó è ]指人中豪杰的意思。五、龙颜大悦 [ ó á à è ]龙颜:旧时相术家谓额头隆起为龙颜,后指皇帝的面孔。大悦:心情非常愉快。从皇帝的脸上看出皇帝心情非常愉快。意思:皇帝很高兴。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龙 (汉字)

2、大写龙字怎么写?
大写龙的写法:一、龙的读音:ó二、汉字释义:1. 传说中的一种长形、有内鳞、有角的神异动物,能走容,能飞,能游泳,能兴云作雨。 2. 古生物学中指一些巨大的有四肢有尾或兼有翼的爬虫。 3. 封建时代用作皇帝的象征,或称关于皇帝的东西。 4. 姓。三、汉字结构:左右结构四、部首:龙五、相关词组:小龙、尼龙、龙宫、龙骨、水龙扩展资料:一、汉字笔画:点、横、点、撇、横、竖、横折钩、横、横、横、竖折撇/竖折折、横、竖弯钩、横、横、横二、词语释义:1、小龙〈方〉指十二生肖中的蛇。2、尼龙含有聚酰胺的各种合成纤维,以熔融或溶解法做成短纤维、长丝硬毛或薄板。3、龙宫神话中龙王居住的海底宫殿。4、龙骨中药名。别名花龙骨。为古代大形哺乳动物,如象类、犀牛类、三趾马等的骨骼化石。沿船底中心线从船头至船尾的纵通桁材。5、水龙一端有金属喷头,一端与水源相接的救火水管。 一般用数条长的帆布输水管接成。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互生,长椭圆形,有叶柄,花黄色。生在沼泽等浅水中。

3、繁体龙字怎么写
龙繁体:龙[拼音] [ó] [释义] 1.传说中的一种长形、有鳞、有角的神异动物,能走,能飞,能游泳,能兴云作雨:~舟。~灯。~宫。~驹(骏马,喻才华出众的少年)。画~点睛。~蟠虎踞。 2.古生物学中指一些巨大的有四肢有尾或兼有翼的爬虫:恐~。 3.封建时代用作皇帝的象征,或称关于皇帝的东西:~颜。~体。~袍。 4.姓

4、草书龙字怎么写
龙字草书写法如下:《辞源》云“龙是古代传说中的一种善变化能兴云雨利万物的神异动物,为鳞虫之长”;《辞海》又云“龙是古代传说中一种有鳞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神异动物”。因此龙的定义为:传说中的神异动物,特征是有鳞、有须、能兴云作雨的生物。传说中的人类始祖伏羲、女娲皆龙身人首(或蛇身人首),又被称为“龙祖”。华夏民族的先祖炎帝、黄帝,传说中和龙都有密切的关系,“黄帝龙轩辕氏龙图出河”(《竹书记年》),相传炎帝为其母感应“神龙首”而生,死后化为赤龙。因而中国人自称为“龙的传人”。汉族传说中的龙能隐能显,春风时登天,秋风时潜渊。又能兴云致雨和腾云驾雾,后来成为皇权象征。旧时认为皇帝是天上的真龙下凡,因此皇帝又被称为真龙天子,皇宫使用器物也以龙为装饰。
5、龙字大写怎么写
龙?繁体字:指汉字简化后被简化字(又称简体字)所代替的原来笔画较多的汉字。那些未被简化的字,则称为传承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包括简化字和传承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非汉字文化圈的欧美国家将繁体字称作 (传统中文),而简化字则称作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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