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圖說的所謂「秦篆(李斯)風格」「明清風格」只是看到了筆畫風格(用筆、筆法)的差別,沒有考慮到後世《說文》傳鈔中小篆字形的訛誤/走形。
筆畫風格上,秦小篆以及之後的今本《說文解字》字頭小篆都類似今天的「圓體」(漢字字體),筆畫是比較均勻的線條(所謂「玉筯篆」「鐵線篆」);明清一些篆書書法則是頗帶有一些筆畫上的粗細變化。


注意其中的「古文」和秦篆風格不同,是所謂「懸針篆」風格,這種筆畫風格的字體確實可見於一些吉金文字,這就是另外的話題了。

對比一下趙老師的圖:

方正小篆的筆畫風格確實更明清一些,漢儀則是秦篆風格。同時趙老師已經指出方正小篆的字形其實更接近秦篆原貌,漢儀則是今本《說文》小篆經傳鈔有所訛誤的字形。
字形上當然是以秦漢篆書原貌為上乘。用一些《說文》傳鈔中產生的訛形雖亦可通,但却實在是落了下乘,在能比較方便地看到更多字形資料的今天,最好避免。長期以來小篆並不作為日用的書寫字體,只是由於後來版本《說文》的傳鈔走形導致了訛形的傳播,這和隸書楷書在日常使用中產生的各種變體異寫字是不同的情況。
筆畫風格上則可以根據個人想法進行藝術性的發揮。秦篆風格、明清風格或者自己的想法都可以作為書法藝術的嘗試。
用筆風格的差異毫無疑問可以作為書法藝術的取材來源——風格沒有「對錯」。之前趙老師和履齋老師的分歧點則是在於今本《說文》鈔走形了的小篆字形能否作為書法藝術的素材或者說在今天的書法創作中使用這些訛形是否合適:從文字學者的立場看當然是不合適的,鈔變形的字形一般有理據喪失的風險,當然說白了就是錯字;從書法家的角度看則並不過多避諱訛字(所謂「碑別字」云云),只要有依據(=有人這麼寫過,字形不是我新編的,至於別人寫的那個是不是他自己編的/寫錯了的我不管)就行。
前文提到小篆作為非日用流通字體,和隸書楷書在日常使用中產生的各種變體異寫字情況略有不同,所以我更贊成趙老師的看法,在有條件辨別小篆訛形的情況下,字形還是講究一下對錯比較好——不加採擇盲目照抄一些實際上是訛誤的字形並不會顯得文字方面的學問修養很高。
即便要追求(非標準)字形的多樣性,取材漢印字形也比取材後世的傳鈔訛形强——錯別字也得講究個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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